教育部自五十七學年度起首先在國中全面推行指導活動,六十三學年度又在部分高級中學試辦評量輔導工作,六十五學年度起分別委託師大、省立校育學院和高雄師範學院,分區協助專科學校展輔導工作,並分區舉辦觀摩研討會,邀請且同區大專院校交換工作經驗與心得。
本校自民國六十二年即成立心理衛生中心,自六十七學年度奉教育部令,指定本校為『北區大專院校輔導工作推展示範學校』,由國立師範大學教育心理系協助與輔導,因此本中心又成立輔導工成委員會,並改名為『健康輔導中心』以加強各項輔導工作,後來經過教育部訓育委員員會開會決定(71.5.13台(71)訓字第15654號),正式更名為『學生輔導中心』並延用至今。 民國九十二年依據「教育部大專校院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成立資源教室,服務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者之本校學生,提供適應輔導服務,由學生輔導中心主任擔任督導工作。 依據服務對象本中心分設兩組: 學輔中心:負責本校學生心理衛生健康促進及心理諮商輔導工作。 資源教室:負責本校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課業、心理之輔導工作及轉銜服務。 自九十九學年度起,為配合校內行政組織整合,原新竹校區學務組之輔導業務整併至學生輔導中心統籌兩校區學生之心理輔導工作,俾利兩校區輔導人力及資源更能彈性及專業的運用。 本中心編制設主任一員,臺北校區心理師一員及輔導員四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四員,新竹校區組員及心理師各一員、資源教室輔導人員一員,合計十三員。 地址:116-95 臺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三段56號 中國科技大學 學生輔導中心 位置:臺北校區-崇德樓201室、新竹校區-學以軒1001室 電話:校內直撥分機 台北校區:2151.2152.2159. 2973.2974.2986 新竹校區:1611.1612.1613.1615.1618 (個人分機請參考學生輔導中心/成員介紹) 諮詢電話:(02)2935-6107 傳真:(02)2933-2431 電子郵件:coun@cute.edu.tw |
學輔中心相關業務 |
成員及職掌
|
<
>
1.擬定學輔中心年度發展方向(教育部重點發展項目)。 2.督導學生輔導中心業務、釐定活動與控制經費。 3.監督資源教室業務、釐定活動與控制經費。 4.提報學輔專款年度預算。 5.提報學輔中心年度預算。 6.提報資源教室年度預算。 7.配合校內、外有關單位輔導活動計畫之推動。 8.學輔中心行政管理。 9.相關法規之修定與報部。 10.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員之人事招募、管理與督導考評。 1.督導個案輔導工作執行。 2.心理測驗採購管理。 3.轉科生、復學生、僑生、外籍生、原生等輔導計畫實施管理與督導。 4.輔導資料之審查。 5.各項心理衛生推廣活動計劃擬定與督導。 1.督導教育部輔導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工作經常門、資本門經費預算申請業務。 2.規劃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計畫之執行業務。 3.控管教育部輔導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學生工作經常門、資本門經費預算執行、核銷與報部。 4.擬定身心障礙學生工作計畫檢討與改進方向。 1.主題特色計畫執行與核銷撰寫、執行與核銷。 2.依據學校行政單位與教學單位需求進行行政與輔導配合。 |
梅瑋纮 諮商心理師
|
洪士桓 諮商心理師
|
<
>
1.心理輔導諮商、心理評估、團體諮商與輔導及資源轉介服務。 2.危機事件之心理諮商輔導、個案協調 會議。 3.高關懷個案之評估、追蹤、管理與轉銜。 4.提供強制輔導個案之心理諮商或認知教育課程之輔導工作(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委會決議之輔導個案、春暉專案、申請教育部急難慰問金之個案等)。 5.學輔中心個案管理(建築、視傳、企管)。 6.彙整臺北校區個案管理清單(專、兼任)。 7.出席校外研習會議。 8.提供教師及家長諮詢服務。 1.彙整編列與管控臺北校區學輔中心校預算、學輔專款。 2.學輔中心內控業務。 3.個資保護業務。 4.台北校區公務信箱收發與管理 5.台北校區兼任輔導輔導人員值班等行政業務。 6.獎助生督導與管理(全職、兼職) 7.心理測驗採購與管理業務。 8.編列臺北校區行事曆。 9.學輔中心財產管理與維護。 10.學輔中心人員校外研習資料彙整、建檔。 11.學生學優、樂群、職場能力手冊之輸入。 12.學輔中心臉書粉絲專頁經營。 13.辦理學生申訴業務 依據學校行政單位與教學單位需求進行行政與輔導配合。 |
<
>
1.心理輔導諮商、心理評估、團體諮商輔導及資源轉介服務。 2.危機事件之心理諮商輔導、個案協調會議。 3.高關懷個案之評估、追蹤、管理與轉銜。 4.提供強制輔導個案之心理諮商或認知教育課程之輔導工作(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委會決議之輔導個案、春暉專案、申請教育部急難慰問金之個案等)。 5.學輔中心個案管理(室設、影視)。 6.執行教育部補助計畫案(關懷新生專案、自殺防治)。 7.出席校外研習會議。 8.提供教師及家長諮詢服務。 9.學生學優、樂群、職場能力手冊之輸入。 10.學輔中心臉書粉絲專頁經營。 1.心理輔導諮商、心理評估、團體諮商輔導及資源轉介服務。 2.危機事件之心理諮商輔導、個案協調會議。 3.高關懷個案之評估、追蹤、管理與轉銜。 4.提供強制輔導個案之心理諮商或認知教育課程之輔導工作(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委會決議之輔導個案、春暉專案、申請教育部急難慰問金之個案等)。 5.學輔中心個案管理(室設、影視)。 6.執行教育部補助計畫案(關懷新生專案、自殺防治)。 7.出席校外研習會議。 8.提供教師及家長諮詢服務。 9.學生學優、樂群、職場能力手冊之輸入。 10.學輔中心臉書粉絲專頁經營。 依據學校行政單位與教學單位需求進行行政與輔導配合 |
趙蕙伶 諮商心理師
|
施奕綺 諮商心理師
|
<
>
1.心理輔導諮商、心理評估、團體諮商輔導及資源轉介服務。 2.危機事件之心理諮商輔導、個案協調會議。 3.高關懷個案之評估、追蹤、管理與轉銜。 4.提供強制輔導個案之心理諮商或認知教育課程之輔導工作(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委會決議之輔導個案、春暉專案、申請育部急難慰問金之個案等)。 5.學輔中心個案管理(應英、財金、資工)。 6.執行教育部補助計畫案(性別平等教育)。 7.出席校外研習會議。 8.提供教師及家長諮詢服務。 9.學生學優、樂群、職場能力手冊之輸入。 10.學輔中心臉書粉絲專頁經營。 1.心理輔導諮商、心理評估、團體諮商輔導及資源轉介服務。 2.危機事件之心理諮商輔導、個案協調會議。 3.高關懷個案之評估、追蹤、管理與轉銜。 4.提供強制輔導個案之心理諮商或認知教育課程之輔導工作(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委會決議之輔導個案、春暉專案、申請育部急難慰問金之個案等)。 5.學輔中心個案管理(應英、會計/財稅、資工、財金)。 6.執行教育部補助計畫案(性別平等教育)。 7.出席校外研習會議。 8.提供教師及家長諮詢服務。 9.學生學優、樂群、職場能力手冊之輸入。 10.學輔中心臉書粉絲專頁經營。 依據學校行政單位與教學單位需求進行行政與輔導配合。 |
<
>
1.心理輔導諮商、心理評估、團體諮商輔導及資源轉介服務。 2.危機事件之心理諮商輔導、個案協調會議。 3.高關懷個案之評估、追蹤、管理與轉銜。 4.提供強制輔導個案之心理諮商或認知教育課程之輔導工作(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委會決議之輔導個案、春暉專案、申請育部急難慰問金之個案等)。 5.學輔中心個案管理(行管、觀管、土木)。 6.執行教育部補助計畫案(生涯輔導、輔導股長研習)。 7.出席校外研習會議。 8.提供教師及家長諮詢服務。 9.學生學優、樂群、職場能力手冊之輸入。 10.學輔中心臉書粉絲專頁經營。 1.辦理導師績效統計(系績效) 2.彙整校務會議/職涯發展會議/導師座談會資料 3.學生學優、樂群、職場能力手冊之輸入。 4.學輔中心臉書粉絲專頁經營。 依據學校行政單位與教學單位需求進行行政與輔導配合。 |
吳玲甄 臨床心理師
<
>
1.心理輔導諮商、心理評估、團體諮商輔導及資源轉介服務。 2.危機事件之心理諮商輔導、個案協調會議。 3.高關懷個案之評估、追蹤、管理與轉銜。 4.提供強制輔導個案之心理諮商或認知教育課程之輔導工作(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委會決議之輔導個案、春暉專案、申請教育部急難慰問金之個案等)。 5.學輔中心個案管理(數媒、商務、資管)。 6.執行教育部補助計畫案(特定學生輔導、生命教育、輔導知能)。 7.出席校外研習會議。 8.提供教師及家長諮詢服務。 9.學生學優、樂群、職場能力手冊之輸入。 10.學輔中心臉書粉絲專頁經營。 1.專任輔導輔導人員薪資核銷 2.約聘輔導人員休假業務 3.心理師公會規費核銷(年度) 4.學生事務會議資料彙整 5.學輔中心臉書粉絲專頁經營。 依據學校行政單位與教學單位需求進行行政與輔導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