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園地
學輔志工團體成立於86學年度第2學期,鑑於輔導工作的推展需要,集結眾人之力,除了每學期召募志工外,並於90學年度第1學期設立輔導股長,希望透過輔導股長的協助,讓大家能更了解學輔中心的功能,且在92學年度第1學期成立服務性社團,正式定名為「馨海社」。
而為提供多元化的服務,99學年度社團將分組,並藉由一系列課程培訓,讓更多的從事志願服務者能接受更完善的訓練,舉凡課業協助、活動推廣、人際支持等,透過助人過程適時提供需求及協助,並營造一個友善的校園環境。
中國技術學院馨海社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問題的能力以達成自我實現。
(二)採志願報名方式,於學期初進行公開徵求,以晤談方式選取二十人。
(三)經錄取擔任志工同學,須接受本中心安排之志工培訓課程,培訓期間表現優良者,本中心將正式聘任為正式志工並發予志工證書,並於學期末登錄於學優樂群職場能力手冊中。
(四)選舉社長
(五)選舉幹部
(六) 1 . 全體志工務必出席期初志工大會與志願服務概論 ( 一 ) 、 ( 二 ) 等課程,另各組訓練課程該組成員須參加,其他組成員則依個人意願參加。
2. 培訓期間需準時出席各項課程與會議,勿遲到早退,因特殊事件無法參加者須事先請假核准。
3. 積極參與課程並具優良表現。
第三章 社團組織
社團組織架構
(一)社長:統領社隊務、協調各組事務、與中心協調。
(二)宣傳組:負責活動之海報、小宣、網宣等宣傳事務。
(三)編輯組:學輔中心與資源教室之刊物編輯。
(四)活動組:對內聯繫感情並定時舉辦活動交流志工感情、協助資源教室相關事
宜。
第四章 招生
(一)凡對輔導及助人工作具熱忱的同學,均可應徵本中心志工。
(二)採志願報名方式,於學期初進行公開徵求,以晤談方式選取二十人。
(三)經錄取擔任志工同學,須接受本中心安排之志工培訓課程,培訓期間表現優良者,本中心將正式聘任為正式志工並發予志工證書,並於學期末登錄於學優樂群職場能力手冊中。
( 一 ) 全體志工務必出席期初志工大會與志願服務概論 ( 一 ) 、 ( 二 ) 等課程,另各組訓練課程該組成員須參加,其他組成員則依個人意願參加。
( 二 ) 培訓期間需準時出席各項課程與會議,勿遲到早退,因特殊事件無法參加者須事先請假核准。
( 三 ) 積極參與課程並具優良表現。
志工之權利與義務
• 志工在本中心至少需服務一個學期,每週至少兩小時。
• 值班時間須準時到勤,有事需事先請假。
• 準時參加志工講習、研討、訓練課程或會報。
• 確實而迅速地執行自己須負責的工作。
• 對於學生輔導中心之資料內容務必保密,並嚴禁將本中心資料攜出。
• 保持親切、熱忱、負責、積極參與的態度。
• 志工得優先參加本中心舉辦之活動。
• 志工得優先使用本中心各項圖書及設備。
學輔志工團體成立於86學年度第2學期,鑑於輔導工作的推展需要,集結眾人之力,除了每學期召募志工外,並於90學年度第1學期設立輔導股長,希望透過輔導股長的協助,讓大家能更了解學輔中心的功能,且在92學年度第1學期成立服務性社團,正式定名為「馨海社」。
而為提供多元化的服務,99學年度社團將分組,並藉由一系列課程培訓,讓更多的從事志願服務者能接受更完善的訓練,舉凡課業協助、活動推廣、人際支持等,透過助人過程適時提供需求及協助,並營造一個友善的校園環境。
中國技術學院馨海社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則
- 本社定名為馨海社
- 本社社址設於本校(台北市興隆路三段五十六號)學生輔導中心
- 宗旨
問題的能力以達成自我實現。
- 社員
(二)採志願報名方式,於學期初進行公開徵求,以晤談方式選取二十人。
(三)經錄取擔任志工同學,須接受本中心安排之志工培訓課程,培訓期間表現優良者,本中心將正式聘任為正式志工並發予志工證書,並於學期末登錄於學優樂群職場能力手冊中。
(四)選舉社長
(五)選舉幹部
(六) 1 . 全體志工務必出席期初志工大會與志願服務概論 ( 一 ) 、 ( 二 ) 等課程,另各組訓練課程該組成員須參加,其他組成員則依個人意願參加。
2. 培訓期間需準時出席各項課程與會議,勿遲到早退,因特殊事件無法參加者須事先請假核准。
3. 積極參與課程並具優良表現。
第三章 社團組織
社團組織架構
(一)社長:統領社隊務、協調各組事務、與中心協調。
(二)宣傳組:負責活動之海報、小宣、網宣等宣傳事務。
(三)編輯組:學輔中心與資源教室之刊物編輯。
(四)活動組:對內聯繫感情並定時舉辦活動交流志工感情、協助資源教室相關事
宜。
第四章 招生
(一)凡對輔導及助人工作具熱忱的同學,均可應徵本中心志工。
(二)採志願報名方式,於學期初進行公開徵求,以晤談方式選取二十人。
(三)經錄取擔任志工同學,須接受本中心安排之志工培訓課程,培訓期間表現優良者,本中心將正式聘任為正式志工並發予志工證書,並於學期末登錄於學優樂群職場能力手冊中。
- 社規
( 一 ) 全體志工務必出席期初志工大會與志願服務概論 ( 一 ) 、 ( 二 ) 等課程,另各組訓練課程該組成員須參加,其他組成員則依個人意願參加。
( 二 ) 培訓期間需準時出席各項課程與會議,勿遲到早退,因特殊事件無法參加者須事先請假核准。
( 三 ) 積極參與課程並具優良表現。
志工之權利與義務
• 志工在本中心至少需服務一個學期,每週至少兩小時。
• 值班時間須準時到勤,有事需事先請假。
• 準時參加志工講習、研討、訓練課程或會報。
• 確實而迅速地執行自己須負責的工作。
• 對於學生輔導中心之資料內容務必保密,並嚴禁將本中心資料攜出。
• 保持親切、熱忱、負責、積極參與的態度。
• 志工得優先參加本中心舉辦之活動。
• 志工得優先使用本中心各項圖書及設備。